江夏聯社智慧環衛購置環衛清掃車輛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廣東寶駿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廣州市白云區黃石街江夏經濟聯合社的委托,對江夏聯社智慧環衛購置環衛清掃車輛項目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組織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競標人參與。
一、采購項目名稱:江夏聯社智慧環衛購置環衛清掃車輛項目
二、項目內容及數量:
項目名稱 | 供貨期 | 最高限價 |
江夏聯社智慧環衛購置環衛清掃車輛項目 | 簽訂合同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交貨 | 93萬元 |
1.競標人應對所有的磋商內容進行響應,不允許只對部分內容進行響應。
2.簡要技術要求或者采購項目的性質:詳見磋商文件《采購項目內容》。
3.項目類別:貨物類。
四、競標人資格要求:
4.1、本次資格審查要求:
競標人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并提供加蓋企業公章的資料證明。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依據《投標人聲明》及其附件,分支機構投標的,還須提供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掃描件及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依據《投標人聲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依據《投標人聲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依據《投標人聲明》。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依據《投標人聲明》。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依據《投標人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依據《投標人聲明》。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組織證明文件復印件。
(2)競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中“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中“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3)競標人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的本單位無行賄犯罪記錄;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
注:未在招標公告第四條單列的資審合格條件,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4.2、報名時需附如下資料:
(1)有效的法人代表證明書及法人授權委托書;
(2)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附件一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人聲明;
(4)第4.1條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以上資料統一用A4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一份,每頁須加蓋公章)
注:報名時未能提供上述報名資料的投標單位將被拒絕報名。
五、符合資格的競標人應當在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時)到廣東寶駿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詳細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周門北路26號401房)領取磋商文件。響應競標人必須攜帶第四點競標人資格要求資料及以下相關資料領取磋商文件(資料必須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1.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2.法人代表證明書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原件。
六、本次采購項目公告等相關信息在中國政府采購網(網址:http://www.ccgp.gov.cn/)及廣東寶駿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網(http://m.foxfire.cc/index-2.htm)相關法定媒體上公布;發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不再另行通知。本采購項目不舉行集中答疑會,如有任何疑問請以書面、傳真或電郵形式至采購代理機構釋疑。
七、其他費用
無。
八、磋商響應文件遞交開始與截止時間:2023年2月27日14時00分-2023年2月27日14時30分
九、磋商響應文件送達地點: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周門北路26號荔天大廈B座401會議室。
十、磋商時間:2023年2月27日14時30分。
十一、磋商地點: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周門北路26號荔天大廈B座401會議室。
十二、采購人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廣州市白云區黃石街江夏經濟聯合社
采購人地址:廣州市白云區黃石街江夏村
聯系人:李先生
十三、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廣東寶駿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聯系人:方工 聯系電話:020-86537273/15999983727
采購人名稱:廣州市白云區黃石街江夏經濟聯合社
采購代理機構:廣東寶駿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17日
附件一:
投標人聲明
廣州市白云區黃石街江夏經濟聯合社 :
本公司就參加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一、本公司保證投標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的。如我司成為本項目中標候選人,我司同意并授權采購人將我司投標文件商務部分文件的人員、業績、獎項等資料進行公開。
二、本公司保證在本項目投標中不與其他單位圍標、串標,不出讓投標資格,不向采購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3)與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采購人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4)與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采購人互相控股或參股的;
(5)與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采購人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6)與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采購人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7)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8)與本標段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9)與本標段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10)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11)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
(12)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項目質量問題的;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6)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1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已經對投標時擬投入本項目的管理團隊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了自查,保證擬投入的所有人員都是本單位正式人員,都在本單位繳納社保,不存在持證人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買賣租借(專業)資格(注冊)證書等“掛證”違法違規行為。
五、本公司承諾,中標后不轉包或違法分包;依法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發包勞務或使用自有勞務隊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項目款給分包單位(如有)和支付工資給員工,不以項目款未到位為由克扣或拖欠員工工資。
六、我方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承諾如下:
(1)我方參加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以下違法記錄,或因違法經營被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期限已屆滿: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
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內容如有虛假或與事實不符的,評標委員會可將我方做無效投標處理,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與本公司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單位包括:。(注:本條由投標人如實填寫,如有,應列出全部滿足招標公告資質要求的相關單位的名稱;如無,則填寫“無”。)
八、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取得的資質參與本項目投標,該資質經資質審批部門核查被依法注銷的,本公司承諾自動放棄投標及中標資格。如經查實該資質為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的,將依法接受監督部門的行政處罰。
九、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一經查實將按相關規定進行信用記錄。本公司對失信行為產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的,屬于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將依法接受監管部門的處罰。
特此聲明
聲明企業:
法定代表人簽字:
(企業公章)
年 月 日
注: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須在本投標人聲明中簽字。